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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A0013:追星生意

我不喜欢这个世界,
但我喜欢你,
所以我会
爱屋及乌。
是的,爱屋及乌真是件好事,
因为,它还可以是一门生意用来赚钱。
比如有人这么搞来赚明星粉丝们的钱:

筛选一批热度高的小鲜肉男明星,
花点小钱买几张既好看
又比较小众没有滥大街的“私房照”,
上1688找批量订制手机壳的商家,
把这些照片pia上去,成本几元钱,
开通小程序商城并上架,
美其名曰“高定版”,
定价39/49/59。
再混各种该明星粉丝群,比如:
QQ群、贴吧、豆瓣小组、小红书等,
在各大粉丝群中混个脸熟后就联系群主,
称自己是个铁杆粉丝,且自己是代工手机壳的,
于是把对爱豆的热爱也浸染到自家生意中,
看能否联合营销,让群主帮忙组织“内购”。
比较成熟的微商城中都有“分销员”功能,
给每个群主单独生成一个专用推广链接,
商品销售之后,群主的佣金自动到账,
接下来就不用管了,继续找群、混群,
或者由群友们互相推荐其他粉丝群,
因为一般追星的不只加入一个群,
届时也分她一杯羹就是了...
需要知道的是:
1这种方式的转化率很高、很高;
2每个明星的粉丝群都很多、很多。
这就是“爱屋及乌”的力量,
况且,就算不追星,
哪个女人不是一堆的手机壳,
这样才好配衣服、配包包嘛。
大家都知道明星直播、代言广告能“带货”,
却不知明星也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“被带货”,
至于什么“肖像权”嘛,
先放一放,还是赚钱要紧,
有的人就是这么草莽,这么不讲理,
也没见哪个明星跟一卖手机壳的较真,
去淘宝搜:XXX手机壳、XXX同款,
商品铺天盖地,找谁说理去。

问:您这不是骗人吗?
答:可不敢乱说,这叫“种草”,叫“粉丝经济”,叫“社会化营销”!
“爱屋及乌”的力量之大,远超人们的想象,它已经俨然成为了一种“商机”甚至一门庞大的“产业”:
【东方证券】在相关行业报告中提到:
中国95后一年为爱豆花的钱平均约1429元,有的95后会选择买爱豆代言的商品。
何况,这还只是针对年轻的95后,没算上那些人傻钱多的“中年少女”老阿姨们。
【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】和【阿里妈妈】在《新消费引爆新增长——复合消费场趋势报告》提到:

image.png

下图是【艺恩】在《易烊千玺2020年商业价值研究报告》中披露了易烊千玺的“魔爪”覆盖到的各个产业领域:

image.png

就连智能音箱行业都闻到了这股腥味,想来分一杯羹,【易观数据】在《中国智能音箱行业深度发展分析》中提到:

image.png

在这个项目中,除了利用“爱屋及乌”的力量,
还运用了“利用社交属性屏蔽消费环境噪音”的套路,
外加有些“异业联盟”的意味,
毕竟利用了他人现成的“鱼塘”。
明星相关产品有很多,
如果放到淘宝上去卖就浪费了,
相当于扔到红海里去当炮灰,
但只要找到相关社交属性的各类群并加以利用,
就能事半功倍,做到价格&转化率双高。

从这则案例中我们学到了什么?
科学的尽头是哲学;
商业的尽头是人性。
人性是营销的根本问题,
人性是营销的终极答案,
人性永远是赚钱的最优解。
得人性者,得食物链顶端,
无论打工、创业、人生,
都得被你利用与算计。

另,与案例中这种【人性思维】相关的案例还有:
《案例:情感陪护》
《案例:足浴店鱼塘战术》
《案例:净水器试用》
《案例:虚荣心生意》
《案例:礼仪培训》
《案例:HIV试纸》
《案例:迷信生意》
《案例:红酒换购》
《案例:男装实体》
《案例:企业堪舆》
《案例:抖音自媒体》

商业中有条永远颠扑不破的规律:
女人的钱最好赚,没有之一。
这种拿女性开刀的案例简直太多,
积极响应“她经济”嘛,不寒碜:
《案例:医美掮客》
《案例:二手服饰平台》
《案例:虚荣心生意》
《案例:抖音自媒体》
《案例:迷信生意》
《案例:情感陪护》
《案例:礼仪培训》
《案例:水疗会馆》
《案例:线上健身计划》
《案例:二房东生意》
《案例:家庭教育指导师》

以上。

注:
1【各案例总目录】参见微信公众号【创收方法论】主页面菜单-【思维框架】版块-《老王的案例汇总》(也有一部分案例已整合在该版块各篇文章中,没有单独陈列出来);
2此页面内容版权归属于微信公众号【创收方法论】(作者知乎ID:澎湃王侯),禁止转载,抄袭必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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