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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A0015:商标倒卖

真爱是极少数的,
大多关系是合作,
是买卖,是利益。
但这并不难过,
反而踏实多了,
至少不会被绑架,
有事说事,核算清楚,
可以就继续,
不可以就后会无期。
是的,就连感情都可以交易,
还有什么不能拿来买卖的呢?
比如,有些人就通过“商标交易”来赚钱,
此类案例不胜枚举:
●【现代】商标,价值4000万元:1996年,浙江杭州的章鹏飞同时在45个类别下注册了“现代”商标。2002年北京与韩国现代汽车上市后发现,“现代”商标早已被注册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辗转上门, 亲自拜访章鹏飞商议此事。最终章鹏飞将汽车类的“现代”商标转让,同时获得现代在浙江省的总经销权,估价约4000万元,运营的4S店当年营收4亿元。
●【Ipad】商标,价值6000万美元:2001年,唯冠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注册“Ipad”商标,生产一种互联网个人接入设备,后因经营不善破产。八年后,Ipad进入中国,商标侵权纠纷接踵而来。该案件经过三次开庭,最终判定苹果败诉。2012年6月,广东省高院通报,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解决lpad商标纠纷。也就是说,苹果公司因为在中国没有先注册lpad商标,而被迫以6000万美元买下这4个字母。
●【湘鄂情】系列商标,价值1.3亿元:湘鄂情系列商标的注册时间在2007年6月底,湘鄂情曾被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,是一块实打实的金字招牌。2015年,中科云网转让“湘鄂情”系列商标,商标受让价格高达1.3亿元。
这也类似于那些靠“短线抢注”+“长线囤积”各类域名的“米农”们,同样的倒卖逻辑:靠【先入为主】+【坐地起价】获取利润,比如:
●在微博上线之前,就被人宰了一刀,当时有个叫“魏波”的人已经注册这个“weibo.com”的域名,好像最终新浪向持有人支付了几十万才把域名搞到手,在那个年代算是天价了(当然,这个案例中的当事人,很可能并非做“米农”这一行的,而是无心插柳柳成荫,碰巧而已,毕竟那是人家自己的名字)。
上文中的大额交易只是小概率事件,
但如果频繁接触这个领域,
把小概率事件变成大概率事件还是不难的,
不敢说一夜暴富,起码可以养家糊口,
又是ToB生意,又是刚需,
操作的好的话,十分暴利,
这已然成为一门“行当”:

image.png

该行当还是颇有意思的,主要特点有:
1门槛低。只要不是文盲,基本上谁都尝试;
2投入少。商标分为45大类,平均注册下来一个商标需300-1k元(持有时间为十年),弄上十个八个也花不了几个钱;
3比较暴利。注册下来后,钱少不卖,目标客户十倍报价(看对方的需求程度);
4可以网络化操作。基本不用肉身相见,不跑腿不出差;
5基本上不影响本职工作。也就是说可以当做副业去玩。
常见的玩法大概有:
低阶玩法:
即普通的商标倒卖。
找到靠谱的注册渠道,
批量囤积一定数量的“货品”,
然后混各种行业群伺机出售,
客户和时机都合适的话,
卖到上万元很正常,
也有一定碰运气的成分在里面
(看对方需求的强烈程度/商业规模),
但好赖绝对不会赔,
就看你的取名水平和销售渠道资源了。
这种低阶玩法,玩的是“通俗词”:

image.png

中阶玩法:
有的放矢的针对某一类财大气粗的
“冤大头”去订制方案,抢注商标,
一单天价,半年不开张,开张吃半年。
这种中阶玩法,玩的是“终端词”,
其中又分为两种路数:
一、搜寻漏洞:意思是,看哪些商家/品牌的商品已经上线,但经查询后显示其并未注册商标,就赶紧去注册下来,再以高价转让给对方,否则就是侵权,要吃官司的。比如去淘宝搜罗那些商家(一般都是找天猫店,特别是那些新店,因为他们投入很大,船大难调头,好谈价),没准就能找到冤大头;
二、提前预判:意思是,现在某某冤大头不需要该商标,不代表以后不需要,而且就算当你有了需求时立马去注册,也需要经过大概半年的审批时间才能真正到手,受法律保护。就比如,去年小米开始计划造车时,却发现“小米汽车”这个商标早已被别人抢注了,这事八成最后雷军得乖乖拿钱消灾,而且仨瓜俩枣打发不了,数额绝对是天价:

image.png

另外还有,
商标不一定是那种高大上的品牌名,
还可以是其它一些乱七八糟的类型,
甚至只是个人名,只要跟“热点”挂钩,
就一定有其商业价值,只能说:
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:

image.png

(注:我国商标分为45大类,每一类领域内的商标名称是具有唯一性的,但跨类目的话允许重名)
也正是因为如此,
很多企业在上线新产品之前,
都会做出相应的防止商标被抢注的策略,
比如长城汽车在推出“哈弗大狗”车型时,
同时也悄悄抢注了“哈弗猎狗”、“哈弗奶狗”、
“哈弗超级狗”、“哈弗霹雳狗”、
“哈弗单身狗”等一系列“XX狗”商标,
以及除了“欧拉黑猫/白猫/好猫”以外的
其它一些列乱七八糟的“XX猫”商标。
再比如,华为也提前抢注了“姚安娜”商标
(姚安娜系任正非与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女儿),
当时还上了微博热搜。

高阶玩法:
业内资源整合。
在上述两种玩法的基础上,
再自己去组件相关的行业圈子,
比如先混群,再建群,
慢慢成为一个“小盟主”的角色,
或者在买卖双方之间拉皮条做担保赚佣金,
或者去跟各大商标转让网站/平台合作赚佣金。
打个不太文明的比方,
类似于从一个“小姐姐”的身份,
晋级为一个“妈妈桑”,
组团盈利,批量玩,
自己当团长/老板。

注意,这种“商标交易”的盈利方式
不同于之前讲的一系列“信息差”项目,
虽然同样都是“倒卖”,但底层逻辑不同,
●信息差的核心是靠“欺负你不知道而我知道”来宰你,
●而这种方式的核心是靠“欺负你明知道我宰你而我却有法律保护”来宰你,如前文所说:【先入为主】+【坐地起价】。
另,与案例中这种【倒卖模式】相关的案例还有:
《案例:狗粮OEM》
《案例:HIV试纸》
《案例:信息差若干》
《案例:二手服饰平台》
《案例:废品回收》
《案例:自建房设计》

从本案例中我们学到了什么?
1富在术数,不在劳身;利在势局,不在力耕。勤劳不能致富,只能让你脱贫。大清早就亡了,世上早就没有“投机倒把”和“囤积居奇”的罪名了,这已经是当代社会“市场经济”机制下最基本的商业逻辑;
2所谓价格,只是对比的产物,就看他拿什么去比了。商标买家对比的是什么?当然是他们的品牌,他们的事业,他们安身立命的资本,他们后半生的衣食无忧,所以,让其心甘情愿为了这份渴望而买单,并不难。

另,与案例中这种【ToB模式】相关的案例还有:
《案例:高端水果掮客》
《案例:团建服务》
《案例:企业堪舆》
《案例:MCN机构》
《案例:小卖店供货》
《案例:广告公司》
《案例:工业旅游+汉庭》
《案例:文案整理大师》
以上。

注:
1【各案例总目录】参见微信公众号【创收方法论】主页面菜单-【思维框架】版块-《老王的案例汇总》(也有一部分案例已整合在该版块各篇文章中,没有单独陈列出来);
2此页面内容版权归属于微信公众号【创收方法论】(作者知乎ID:澎湃王侯),禁止转载,抄袭必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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