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6 诡辩
在沟通中,人们会下意识的引入谬误,从而主动或者被动的诡辩。诡辩的方法非常多,下面是常见的几种诡辩方法,认识到诡辩的存在,让讨论的输出更可信。
偷换概念
偷换概念是一种利用同一律的诡辩方法。往往是利用一个词语的多义性来制造诡辩,这种例子相当常见,在一次日常对话中:
我偷换了概念,把 "同时" 这个词的时间精度调低了,导致这次对话变了味。
偷换概念在生活中无处不在。《武林外传》中的秀才利用 "我"这个概念的偷换,让姬无命莫名其妙并自杀了。
相关性不等于因果性
最经典的例子是,很多父母信佛,然后娃高考的时候天天去求神问佛。如果小孩考上了大学,那么就是拜佛的功劳,如果没有考上,那就是小孩不努力。多么完美的逻辑闭环,完全无懈可击。
同样的桥段在各种电视、电影中存在。一家人在村里常做好事,乐善好施,后来子弟里有人做官,就有人说这是行善积德的福报 其实通常这样的人家都有很好的家教和一定的经济基础,所以子女能接受良好的教育,成才概率自然就更高,做好事和做官都是这个原因的共同结果,但是它们之间可能不一定有因果关系。
程序员圈子也会有类似的议论:因为大公司都用的 Java 而不是 PHP,所以 PHP 是一门糟糕的语言,我们要成为大公司,所以要把 PHP 换成 Java。所以很多公司明明可以苟一下,然后因为折腾死掉了。
我们需要时刻记住,相关性不等于因果性,才能认识到一些微妙的逻辑关系。
因果倒置
"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。" 这是很多人挂到嘴边的话,支持者甚多。
我小的时候对这句话记忆深刻。小学的时候被年长的同学欺负,后来因为打架被老师知道了,其他同学都说我是个被欺负的可怜鬼,可老师还是对我们都做出同样的处罚。说出了一句举世名言:"为什么欺负你,不欺负别人"。
为什么只欺负你,不欺负别人,所以你也不对,同样要受到惩罚。这是典型的强盗逻辑,从结果推导出原因,但是这个原因并不成立,因为我们知道原命题为真,逆命题不一定为真。
归纳法的局限
逻辑学上把个别的知识推广到一般的知识规律叫做归纳推理。归纳推理是一种朴素的认识方法,在逻辑学中,归纳推理有其意义,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逻辑学从来没有把归纳法得出的结论当做真理。
归纳法的问题和类比谬误类似。古人认识的到了一个规律,鸡叫三遍天会亮,但是后来出去旅游发现其他地方的鸡不是这样的,真的是应了那句,"东方不亮西方亮,黑了南方有北方。"
中国太大了,甚至二十四节气的规律都不能适用于每一个地方。归纳法只能有限的反应某种规律,不能广泛、绝对地得到真理,也不能从个体推出一般。
算命先生希望从四柱八字、面相分析、掌纹、笔迹这些中归纳真理,如果认识到归纳法的局限性,就不会平白无故交这些智商税了。
责任转移
证明神存不存在,保健品有没有功效,壮阳药有没有作用是科学界三大难题。
从逻辑上证明有其实很容易,只需要找出一个例子即可,比如证明天鹅是白色的,只需要找出一个白色的天鹅即可。但是证明黑色的天鹅不存在,是非常困难的,除非穷举世界上所有的天鹅,才能得出这个结论。
人们的思维中,天生偷懒,所以人们才会有 "宁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无"。
所以有一种诡辩,我姑且称之为责任转移,就是在辩论中把举证的责任推给别人,然后再来挑对方的毛病。这是一种非常高级且隐晦的诡辩手段。
比如有神论要求无神论者给出证据,证明神不存在,但是证明无非常困难。对方只能举出一些例子,但是这些例子非常脆弱,如果再结合偷换概念就更无懈可击了。
责任转移大法是不断把举证的责任推给对方,然后在挑错,让对方自顾不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