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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A0058:跨国搬运

正好拿来修忍辱,
正好拿来消业障。
正好拿来学宽恕,
正好拿来做学问。
—— 吴林裕 《正好拿来修忍辱》
同理,
也有的东西可以:
正好拿来涨粉丝。
这种“拿来主义”,行话叫“搬运”,
听起来简单,其实里面大有学问,
如能运用的巧妙到位,能做大事,
比如在自媒体领域进行内容创业。
话说最近迷上看一些军事时政问题,
什么兔子和鹰酱的军力对比啊,
DF17/41啊,巨浪啊,电磁炮啊
055/航母啊,歼20啊,99A啊...
有天突然在知乎上刷到一个答主,
好家伙,堪称搬运大师(无贬义)。
他是什么套路来搬运呢,
你想啊,这类的问题,
特别是在知乎这种国内平台,
肯定都是我们兔子家的人在热烈讨论,
但这位答主以一种全新的刁钻形式来玩:
直接搬运展现歪果仁的想法和互动。
比如下面这种形式:

image.png

也就是说,他针对一个知乎问题,
再翻墙去外网论坛找到一个相似的问题,
把外国网民的想法和看法的截图贴过来,
还把内容翻译成中文搭配贴图来发布。
这种形式很新颖,毕竟在这类话题下,
几乎没有人不好奇歪果仁的真实意见,
所有人都知道他在搬运,但都很喜欢,
搬运与不重要,重要的是内容有价值,
重要的是观众喜欢看,重要的是吸粉。
这位答主目前有7W多的关注量,
至于怎么变现的我不知道没深究,
但他这种思路真的是巧妙又科学。

很久之前就探讨过类似案例:
搬运即是把A处的东西,复制到B处盈利。比如把某购物平台特价商品,加价搬运到其它正价平台上卖。当然也包含虚拟资源,最极端的例子,是YouTube上有个“B站搬运工”,人如其名,他真的就只做一件事:把B站的视频下载下来发布到YouTube靠量赚佣金。天长日久,靠量取胜,月收百万。也不用羡慕,这涉及到选材、执行速度,还有操作规模等,还要研究一下YouTube的佣金模式,甚至运用一定的SEO思维。
当时无数人表示不理解,
纷纷在评论区表示质疑:
这不是涉嫌侵权违法吗?
我还真是觉得见了鬼了,
你看啊,随着时代进步,
我们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,
这是好事,但千万不要教条主义,
拿那种天真的学生思维去思考商业。
理论上讲,任何知识产权都有法律保护,
但侵权行为的发现/识别/执行是另一回事。
打个比方,你上一秒在美国偷了一个热狗,
下一秒就坐飞机回国了,你违法吗?
肯定违法啊,偷东西违法板上钉钉。
但有人会追究你责任吗?肯定没有。
为啥呢?因为热狗才值几个钱?
不管是原告还是警方都不会傻到
跨过半个地球来兴师问罪找你索赔,
光是交通费/通讯费/材料费/手续费,
那也不是N个热狗能比的,不划算。
这个道理,侵权问题也是一样滴,
特别是跨平台搬运,更别提跨国了。
各平台都有后台系统鉴定内容“原创”属性,
但也只是仅限于鉴别自家平台内的内容范畴,
抖音会去鉴别快手吗?知乎会去鉴别豆瓣吗?
某个作品,就算你不是原创,
只要率先发布到某个平台,那么
对该平台来讲,你的内容就是原创,
每天会有海量的人把知乎内容搬运到公众号上,
就算被原作者举报,虽然法规上肯定理亏,
但几乎没有任何被执行的可能,还是因为
那个偷热狗的道理:执法成本太高,不划算。
因为这妥妥的需要两大平台都介入配合,
才能进行鉴定和执行,想想难度有多大,
平台真要是肯帮你处理这些鸡毛蒜皮,
恐怕他们增员十倍都忙不过来。
更何况,所谓搬运,并非全盘照搬,
有很多人也会进行二次加工,
不光跨平台,另外还跨形式,
比如把图文内容转为视频内容,
例如把知乎内容口播出来发到抖音上。
之前也提过,有人在抖音上开播,
镜头对着电视机《西游记》都能涨粉,
这又算不算侵权呢?如果算的话,谁来执行?
还有,之前写过一个关于“影视号”的案例,
把优质电影资源混剪合成一下,或者干脆
只是把某段落减下来更换一段BGM的话,
又算不算侵权呢?如果算的话,谁来执行?

内容创业是极其典型的轻创业/副业形式,
轻资产创业一般也不是绝对的零成本,
如果硬是要求必须零成本,
只能非自媒体领域莫属,即是说:
想空手套白狼,做内容创业最佳,没有之一,
进可直接变现,退可引流积攒流量。
内容创业本就不容易,大部分人没那个才华,
如果再不去动动脑筋、找找窍门、走走捷径,
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怕是注定一事无成了。
很多人在做事情之前,先拿一些有的没的
把自己的可能性都给堵上,给自己设限,
一来二去发现自己什么也干不了,
把自己活成一个怨天尤人的怨妇,
而其实这无非是一种逃避和拖延,
你不过就是终究啥都豁不出去罢了,
你所向往的独立创业赚钱,
也无非只是意淫一下说说而已。

在商言商,创业已然很难,
可千万别再去当天真的圣母婊,
毕竟,
我们都还没有奢侈到
能靠道德的视角去商场拼杀。

另,与案例中这种【自媒体模式】相关的案例还有:
《案例:抖音自媒体》
《案例:狗粮OEM》的后半部分
《案例:情感陪护》
《案例:礼仪培训》
《案例:自建房设计》
《案例:文案整理大师》
《案例:娱乐致富》
《案例:影视素材二创》

以上。

注:
1【各案例总目录】参见微信公众号【创收方法论】主页面菜单-【思维框架】版块-《老王的案例汇总》(也有一部分案例已整合在该版块各篇文章中,没有单独陈列出来);
2此页面内容版权归属于微信公众号【创收方法论】(作者知乎ID:澎湃王侯),禁止转载,抄袭必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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